离婚儿子不认我
九江法律咨询
2025-05-13
您提出的问题涉及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如果与女方沟通无果,您完全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行使探望权。法院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,并作出相应判决,确保您与孩子的正常亲子关系得以维持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关于保障探望权,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:首先,尝试与女方协商,达成书面探望协议;其次,若协商不成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判决;最后,在执行过程中,如遇阻碍,及时向法院反映,申请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探望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作为父亲的权益:一是积极与女方沟通,争取达成合理的探望协议;二是收集证据,如过往探望记录、孩子表达意愿的信件等,以备不时之需;三是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,向法院提起诉讼,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要求行使探望权,确保与孩子保持正常的亲子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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